关于进一步加强全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
- 分类:信息公告
- 作者:
- 来源:院办
- 发布时间:2020-05-10
- 访问量:0
【概要描述】近日,吉林省内已连续发现本土确诊病例10余例,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,省内舒兰市防控等级已由低风险逐级调整为高风险。根据驻地及上级防控要求,结合我校工作实际,现就进一步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各部门再次深入开展一次排查登记,对本部门人员或其家庭成员4月26日以来有舒兰旅居史的人员开展全面清查,如有情况,要主动向家庭所在地的社区(村屯)报告,配合做好相关防控工作。
2、各部门要精准掌握师生信息台账,部门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,继续全面了解师生出行情况、健康状况等信息,落实师生信息“日报告”制度。要再次告知全体师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,具体返校时间待学校进一步通知。
3、全校师生包括校内服务经营人员从今日起,不得前往疫情发生区域(舒兰市),不得与疫区人员接触。
4、全校师生要继续做好居家隔离工作,原则上,所有人员不外出旅行,不探亲访友,不得聚集就餐,全面做好个人及家人防护工作。
5.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到校的,须经分管院长同意,并将需要到校教职工姓名、到校时间、事由等情况报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审批(校办负责统计)。保卫处按照领导小组要求,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对进出校园人员进行检测和登记。
6.校内复工复产人员,按照统计上报的人员信息做好校内防护工作。在校内工作期间,不得规定作业区域。保卫处每日对进出校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
7.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。与各部门有工作业务关系的校外人员不得进入校园,特殊情况,须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。
8.校内所有人员要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管理规定,出入佩戴口罩,配合安保人员工作,接受查验证件、查验吉祥码、测量体温等。
9.从严落实应急值班制度,强化责任意识,积极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和处置工作。
10.各部门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,克服松懈麻痹思想,认真落实学校各项防控工作,对工作不重视、落实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,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问责。
关于进一步加强全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
【概要描述】近日,吉林省内已连续发现本土确诊病例10余例,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,省内舒兰市防控等级已由低风险逐级调整为高风险。根据驻地及上级防控要求,结合我校工作实际,现就进一步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各部门再次深入开展一次排查登记,对本部门人员或其家庭成员4月26日以来有舒兰旅居史的人员开展全面清查,如有情况,要主动向家庭所在地的社区(村屯)报告,配合做好相关防控工作。
2、各部门要精准掌握师生信息台账,部门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,继续全面了解师生出行情况、健康状况等信息,落实师生信息“日报告”制度。要再次告知全体师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,具体返校时间待学校进一步通知。
3、全校师生包括校内服务经营人员从今日起,不得前往疫情发生区域(舒兰市),不得与疫区人员接触。
4、全校师生要继续做好居家隔离工作,原则上,所有人员不外出旅行,不探亲访友,不得聚集就餐,全面做好个人及家人防护工作。
5.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到校的,须经分管院长同意,并将需要到校教职工姓名、到校时间、事由等情况报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审批(校办负责统计)。保卫处按照领导小组要求,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对进出校园人员进行检测和登记。
6.校内复工复产人员,按照统计上报的人员信息做好校内防护工作。在校内工作期间,不得规定作业区域。保卫处每日对进出校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
7.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。与各部门有工作业务关系的校外人员不得进入校园,特殊情况,须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。
8.校内所有人员要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管理规定,出入佩戴口罩,配合安保人员工作,接受查验证件、查验吉祥码、测量体温等。
9.从严落实应急值班制度,强化责任意识,积极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和处置工作。
10.各部门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,克服松懈麻痹思想,认真落实学校各项防控工作,对工作不重视、落实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,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问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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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来源:院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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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部门:
近日,吉林省内已连续发现本土确诊病例10余例,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,省内舒兰市防控等级已由低风险逐级调整为高风险。根据驻地及上级防控要求,结合我校工作实际,现就进一步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各部门再次深入开展一次排查登记,对本部门人员或其家庭成员4月26日以来有舒兰旅居史的人员开展全面清查,如有情况,要主动向家庭所在地的社区(村屯)报告,配合做好相关防控工作。
2、各部门要精准掌握师生信息台账,部门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,继续全面了解师生出行情况、健康状况等信息,落实师生信息“日报告”制度。要再次告知全体师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,具体返校时间待学校进一步通知。
3、全校师生包括校内服务经营人员从今日起,不得前往疫情发生区域(舒兰市),不得与疫区人员接触。
4、全校师生要继续做好居家隔离工作,原则上,所有人员不外出旅行,不探亲访友,不得聚集就餐,全面做好个人及家人防护工作。
5.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到校的,须经分管院长同意,并将需要到校教职工姓名、到校时间、事由等情况报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审批(校办负责统计)。保卫处按照领导小组要求,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对进出校园人员进行检测和登记。
6.校内复工复产人员,按照统计上报的人员信息做好校内防护工作。在校内工作期间,不得规定作业区域。保卫处每日对进出校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
7.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。与各部门有工作业务关系的校外人员不得进入校园,特殊情况,须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。
8.校内所有人员要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管理规定,出入佩戴口罩,配合安保人员工作,接受查验证件、查验吉祥码、测量体温等。
9.从严落实应急值班制度,强化责任意识,积极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和处置工作。
10.各部门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,克服松懈麻痹思想,认真落实学校各项防控工作,对工作不重视、落实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,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问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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