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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外伤害门诊
大中小学生因意外伤害而产生门诊费用后,治疗时先自行垫付现金,治疗结束后一个月之内,携
(1)本人身份证(患儿户口本)
(2)医保卡
(3)门诊病历手册(需盖医生章)
(4)门诊票据
(5)门诊费用明细(盖医院公章)
(6)在医保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中,下载《学生报销情况调查表》,按要求填写和盖章
(7)在学校开取医保参保证明并盖章
(8)如代办,提供代办人身份证
(9)患者本人或代办人名下的吉林银行卡或折
符合基本医疗范围内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部分,由统筹基金支付80%。审核通过后,直接针对本人拨付现金。
办理地点:医保个体业务经办服务大厅(繁荣路166号)二楼相关窗口;市医保局(诺睿德广场9号楼)三楼待遇窗口。
2
自然疾病住院
大中小学生因患自然疾病住院时,持卡入院,享受报销待遇,直接在院端结算,符合报销的部分为甲类100%+乙类90%,报销比例为:报销比例为:1元--10000元,补偿75%;10001元--50000元,补偿80%;50001元--200000元,补偿85%。起付线为100元。(统筹段上限为20万。)
一个年度内,个人现金14000以上部分,统筹最高支付上限为30万(包括统筹段20万在内),其中0-1万元补偿55%,1-5万元补偿56%-59%,5万-10万元补偿70%,10万以上补偿80%。
3
外地非急诊住院
参保学生在外地发生非急诊住院或急诊住院后3个工作日内需备案(医疗保险管理局客服电话:81932999、81110000),如未备案核报比例为2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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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保报销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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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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